禪城區出台《調整危房維修規劃審批事項的公告》
  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聞報道:羊城晚報記者從禪城區發展規劃與統計局瞭解到,6月初,該局公佈了《調整危房維修規劃審批事項的公告》(下簡稱《公告》),危險等級屬於“D”級的危房若符合4個條件,可拆除重建。
  本次《公告》明確規定,經區房屋安全鑒定委員會備案,禪城區的危房分為A、B、C、D四個等級,安全鑒定結果的危險性等級評定為A、B、C級的危房維修,不需辦理規劃審批和許可手續(歷史建築和文物保護單位按相關法規辦理);安全鑒定結果的危險性等級評定為D級,且鑒定報告提出處理意見為整體拆除的危房,房屋所有人若需重建的,須按程序向規劃部門申請重建規劃意見。
  《公告》規定,符合4個條件的危房可以拆除重建,但必須在原房屋基礎範圍內進行修繕,不得超出原占地面積,且不得影響道路、市政管線、排水等基本安全、衛生要求;修繕後房屋不得超出原房屋所有權證的證載建築面積、不得改變建築物使用功能、不得改變建築高度、建築層數和建築立面風格;已納入征收範圍和整體搬遷範圍的建築,不允許重建;建築設計方案須在現場及該局網站公示10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
  該《公告》規定,以上調整事項自2014年7月1日起執行。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禪城:符合4個條件危房可拆除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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