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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賢達出示2005年向碧海灣高固態硬碟爾夫球場付款憑證,稱當時花了7萬元辦會員卡。
  1月21日,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在該局領導安排下,傅賢達接受ssd固態硬碟採訪。

公車改革
  新聞追蹤
  南都訊 南都昨日曝光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秘書處處長傅賢達幾乎每個周末usb開著公車去打高爾夫球,引發公眾嘩然。南都記者昨日聯繫上傅賢達本人,其承認私用公車,表示開公車去打高爾夫確實不對,不過自己並未違法,因為沒有規定說公車該怎麼用。
  深圳市紀委昨日回應,已責成當事人所在單位立即調查,核實後上報市紀委。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昨日下午召開副處以上幹部會議,傅賢達在會上當眾作了檢討。該局局長李榮強表示,此事性質記憶體極其嚴重,局紀檢監察部門已經啟動調查,如有調查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稱打球用的是建築設計自己的錢
  報道見報後,昨天上午,南都記者來到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當面向傅賢達核實。該局的很多工作人員顯然已知曉此事,在辦公區內,不少人正在翻閱當天的南都報道,有的還在小聲議論。
  上午9時30分許,正當南都記者來到該局秘書處門口時,一名男子拿著報紙從秘書處辦公室匆忙走出來,隨後進入旁邊一間標示為副局長的辦公室內。經辨認,此人正是當事人傅賢達。
  “你們太過分了吧,現在打個球算什麼啊,搞這麼大什麼意思嘛。”當南都記者跟隨進入副局長辦公室,表明身份並試圖瞭解情況時,傅賢達有些激動。他說,自己所開的粵B81T 91凱美瑞轎車確實是公車,周末開車去打高爾夫確實是公車私用,“這麼做確實不對,但我是用自己的錢。”他表示,自己歡迎媒體監督,“我在那打場球350塊錢,誰打不起。”
  隨後,他拿出一張標示為寶安區西鄉碧海灣高爾夫俱樂部的付款憑證。他說,自己2005年就在那裡辦了會員卡,剛開始打練習場,現在已經打了八九年了,“我血糖高,醫生建議加強運動,打球主要是為了鍛煉身體”。
  年度考核優秀個人被取消
  由於之前此事已經未公開發行的《南都參考》披露,相關消息也傳到了傅賢達耳中。他表示,自己知道消息後,已經主動向紀檢監察部門報告了自己的情況,“公車私用不對,但我沒有違法。”傅賢達表示,自己已經來深圳30餘年,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工作了十多年,一開始在後勤改革管理處,後來又到了車管處,目前在秘書處工作了4年多,“並沒有什麼規定不讓我們開公車回家啊,再說工作那麼忙,我也不能再重新自己買輛車換著開吧?”
  南都記者瞭解到,昨日下午,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臨時召開了副處級以上幹部大會,傅賢達在會上當眾作了檢討。“剛開始只是讓我做檢查,現在公開檢討了,實在沒面子。”傅賢達說,他已經被通報批評,此次事件影響非常大,教訓深刻,“我的前程基本沒有了。”
  就在上周,在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年度評優中,傅賢達被確定為2013年度非領導成員公務員考核優秀個人,目前正在公示中,相關公示還貼在局機關的公示欄中,而在事件曝光後,該局昨日取消了其年度評優資格。
  [事件回放]
  深圳市府一處長
  開公車打高爾夫
  從2013年11月下旬開始,南都記者連續蹲守數周發現,每到周末,車牌號為粵B 8 1T 9 1的白色凱美瑞會停靠在寶安區西鄉碧海灣高爾夫球場停車場內。該車經核實為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機關車隊的定編公務車,而現使用人為該局秘書處處長傅賢達。此事較早前經未公開發行的《南都參考》披露,獲得了深圳市委書記王榮、市長許勤、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白天等市主要領導的關註。
  [部門表態]
  深圳市紀委:已責成立即調查
  南都記者昨日致電深圳市紀委新聞發言人裴蕾,她表示市紀委已經註意到此事,已責成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組織人力儘快調查,核實清楚情況後上報市紀委,市紀委再作出相關處理決定。裴蕾表示,根據南都報道,此次調查主要針對傅賢達的公車私用問題,至於打高爾夫是否涉及利益交換等問題,現在還不好說,需要等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的調查結論。
  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曾反覆強調不能公車私用
  昨晚,該局局長李榮強對南都記者表示,他們非常重視此事,看了報道後第一時間佈置,現在局紀檢監察部門已經啟動調查。“我們在中午緊急召開了局黨委會議,並且在下午召開了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全體大會,在大會上,傅賢達做了公開檢討,認識還是比較深刻,我們主要是要舉一反三,教育所有幹部。”李榮強表示,現在傅賢達公車私用的事實已經查清,其他關於球卡來源以及有無其他違規等還需要調查結束後認定,“現在(深圳)市‘兩會’就要召開,出現這樣的問題,性質是極其嚴重的。”
  李榮強表示,在局裡的會議上他曾經反覆強調不能公車私用,幾乎逢會必講,不下十次,可是還是出現這樣的事情。“我們已經發出通知,再次開展公車使用檢查,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整頓,並將出台一系列的具體規定,整頓幹部作風。”李榮強說,歡迎媒體監督,如果有調查結果,將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追問]
  球卡真的是自己購買嗎?
  昨日,談到高爾夫俱樂部會員卡時,傅賢達出示了一張銀行個人付款憑證的複印件,顯示時間為2005年6月1日,收款單位是深圳市碧海灣高爾夫俱樂部有限公司,金額為7萬元。
  “這是我自己買的,沒花別人一分錢,不信你們可以去查。”傅賢達表示,這張轉賬憑證就是自己的購卡依據,至今已經八九年。
  不過,除此之外,他並沒有出示更多的證據來證明會員卡的來源,而轉賬憑證也只是一張複印件。對此,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表示,將聯繫高爾夫球會,重點調查會員卡的來源等問題。
  [對話]
  “我被抓到了,那沒辦法”
  “你們太過分了吧,現在打個球算什麼啊,搞這麼大什麼意思嘛。”
  “雖然我做得不對,但作為記者應該維護社會的安定,你看這麼一搞對我的影響多大?”
  “現在好多人叫我雇幾個人打你們,還要我去告你們,我說我們都是有修養的人,搞這些事幹嗎?”———被曝光開公車打高爾夫後,深圳市機關事務管理局秘書處處長傅賢達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說
  公車私用是個老話題,對於此次開公車打高爾夫事件,傅賢達坦言自己確實不對,但他強調,“沒有規定說公車可以用,也沒有說不能用,我被抓到了,那沒辦法。”他反覆強調,自己工作幾十年還是有點錢,打高爾夫球很正常,沒必要搞得那麼大,因為很讓他丟面子。
  “沒有規定不讓開公車回家”
  記者:你的事情被披露後,身邊人知道嗎?
  傅:現在好多人叫我雇幾個人打你們,還要我去告你們,我說我們都是有修養的人,搞這些事幹嗎?
  記者:你開的車牌為粵B81T91的車是公車嗎?
  傅:是。我在局裡工作十幾年了,開始在後勤改革處,然後到車管處搞了三年,再到秘書處,已經幹了4年多了,這輛車是2009年開始開的。
  記者:這樣一臺公車一年的維護費用是多少?
  傅:(仰頭思考狀)包括油費、維護費、停車費所有的,大約一年兩萬塊錢吧。
  記者:一直都是開著上下班?
  傅:是啊,我們工作比較忙,也沒有規定不讓我們開回家。再說了,不可能下班以後家裡又買個車過來接嘛。
  記者:那應該是公車私用吧?開公車打(高爾夫)球合適嗎?
  傅:(肯定語氣)我這樣做是不對,我歡迎媒體監督,但沒必要搞這麼大。
  記者:局裡其他人也是開著公車回家嗎?
  傅:那我就不好說了,我現在害怕你們了。我就說我自己的事,其他的人我不說。我覺得開著公車去打球,這是不對的。
  記者:最近很多人關註公車改革,你怎麼看?
  傅:改革好啊,我很支持,到時我買輛車就沒這麼多事了。
  “沒找人埋單不違反紀律”
  記者:你從什麼時候開始打球?很長時間了嗎?
  傅:我從2005年左右就開始打球了,剛開始是練習場,我辦了個會員卡,當時花了差不多7萬,但那都是我自己的錢。(說著拿出一張付款憑證)
  記者:那裡是怎麼收費的,說是周末打一場球得花1500元?
  傅:沒那麼多,現在我打場球也就350塊,誰打不起,7萬塊錢也很便宜,每年只要交4000元年費就行了,我還是有點錢的。(笑)
  記者:好像沒有會員卡會比較貴?
  傅:沒有會員卡周末也只要1100多塊,有卡的都一樣是350塊錢,每次打球我都是自己刷卡,這個都可以查的,我沒有找別人埋單,不違反紀律。
  記者:你平時有沒打過?
  傅:當然不敢打,我已經夠小心的了,做人做到這個地步還被搞一下。這真的是害了我了,我這麼勤勤懇懇工作一輩子白工作了,你們年輕人不知道啊,機關工作人員很辛苦,工作了一輩子,現在有機會了,可就這麼沒了。
  記者:我們發現你打球比較有規律,每周末都去吧?
  傅:我今年57歲了,血糖很高,醫生的意思是不要吃藥,吃藥以後就停不下來,一吃藥就要打胰島素,打球主要是為了鍛煉身體,羽毛球網球打不動了,你們《南都參考》披露後我已經兩個星期沒去了,現在肥了很多,肥了以後血糖又高了。
  記者:這兩個星期沒去打球?
  傅:(笑)那這個還能去了嗎?你們關註了,肯定就不能去了嘛。雖然我做得不對,但作為記者應該維護社會的安定,你看這麼一搞對我的影響多大?我的前程就沒了,反正我年齡大了現在無所謂了。雖然我不違法,這也是個小事,但這個做得不好嘛。
  之前已主動跟紀檢部門彙報
  記者:你怎麼知道我們關註的?
  傅:你們《南都參考》出來之前我就瞭解到了。我認為這個事現在很正常,制度現在就是這樣。
  記者:制度現在就是這樣?
  傅:是啊,沒有什麼具體規定。
  記者:你之前知道消息後有沒主動報告?
  傅:局領導全部報告了,早就知道了。我也跟紀檢部門彙報了,他們的意思是在深圳很正常,就是打個球,只要自己出錢就沒問題。國家的規定也是這樣嘛,只要我的卡不是接受人家的,這是第一個。打球的錢也不要人家付的,那就沒問題,朋友有的時候付了也沒問題,這和工作沒關係。人家公車沒捉到,我被捉到了,鐵證如山啊,你們有照片(無奈狀)。但是現在沒有規定說公車可以用,也沒有說規定不能用,就是這麼一個情況。
  記者:組織有沒對你說會怎麼處理?
  傅:他們沒具體說,讓我寫檢查。我的名譽就掃地了,原來《南都參考》披露後只是領導知道,現在報紙一登,整個機關都知道了。我中午去吃飯都不好意思,我們這些人是很要面子的,你們回去跟領導彙報一下,我也有我的難處,現在打場球是很正常的。(笑)
  公車該怎麼用 公職人員一頭霧水
  南都記者梳理髮現,深圳尚無全市統一的公車使用管理辦法
  公務員開公車上下班是否違規?公車到底該怎麼使用?南都報道昨日見報後,在深圳黨政機關公職人員和市民中引發熱議,有多位讀者來電報料身邊的公車私用行為,也有多位讀者致電咨詢公車使用事宜。事實上,由於管理制度的欠缺及不夠細化,公車該如何使用,對公職人員來說也是一頭霧水。
  “逢年過節還有人開公車回老家”
  “你們去調查,看有多少處級、科級幹部開車回家,這種現象太普遍了。”昨日,一名自稱公務員的劉女士致電南都,她認為各部門對公車使用沒有明晰規定,那些習慣開公車上下班的公務員,並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劉女士說,她所在單位就有很多公車,而相關幹部開公車上下班早已司空見慣。“逢年過節,還有人將車開回老家。單位下發的通知說原則上不開出深圳,如要開出去必須報告領導。”在劉女士看來,公車改革的前提是必須對公車使用有清晰、規範的使用準則,讓所有公務員知道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禁止的,否則就很容易對公車私用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現在很多公務員會覺得開公車上、下班沒啥問題,下班路上帶下小孩或者買個菜,也是很正常的事。”
  《深圳市直機關車輛管理規定》待產中
  通過對近年來深圳有關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的梳理,南都記者發現相關條例威力不足、規定不細。
  2005年,深圳市曾發佈《深圳市公務車輛交通違法行為處理辦法》,但主要是涉及交通違法的處理。2010年深圳市交委曾出台《非行政許可審批和登記實施辦法》,但只是規定了配備公車的級別等。
  南都記者發現,除了市一級,深圳有一些部門出台了更細緻的管理辦法。比如鹽田區政府2009年就出台《鹽田區公務車輛管理辦法》,規定區黨、政“一把手”可配備相對固定的公務用車,區幾套班子其他領導的公務用車由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統一調配,區屬各單位、各街道領導幹部的公務用車由各單位在本單位的定編車輛中統籌安排使用。辦法還規定“公務車輛原則上只在公務活動期間使用,不得公車私用”。
  深圳全市有無統一的公車使用管理辦法?在2012年,深圳市紀委在給台盟深圳市籌委會的答覆中就提出,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務用車的管理,杜絕“公車私用”,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已擬定了《深圳市直機關車輛管理規定(送審稿)》,進一步細化車輛的日常使用和管理的規定和要求。但這一送審稿遲遲未有下文。
  南都記者發現,近年來,公車費用一直是深圳“三公”支出的大頭。2012年深圳市本級“三公”支出合計6.31億元,而公車購置及運行費就達到4.77億元。
  [觀點]
  深圳市政協委員金心異:公車泛濫源於官員攀比
  對於公車問題,深圳市政協委員金心異坦言,這已經是個老大難的問題,但“老大難,老大難,老大出馬就不難”,要想解決公車問題,重點在於領導的重視程度,而其中,解決官員攀比之心則顯得最為重要。
  “比如一個局級領導,當他看到一個街道的科長都有公車接送的時候,他心裡會怎麼想?”金心異說。
  在他看來,20年前,即便沒有公車,也並未影響政府的形象和工作效率,而20年後,面對公車之痛,政府在改革上的緩慢,更多的來自於在政府官員內部。
  “看看香港、臺灣,公車並不是一個問題,而在深圳,這就成了一個問題。簡單地說,對於政府官員來說,擁有公車已經成為一種身份的象徵,而這種攀比心理的滋生,最終導致公車改革拖拖拉拉。”金心異表示,這種攀比心理不僅僅在深圳存在,而且在全國存在,因此在治理公車亂用問題上,也有待國內官場這種攀比氛圍的改變。
  深圳市政協委員蔣道超:建議發動群眾舉報公車私用
  此外,在公車管理制度上,也有政協委員提出自己的想法。深圳市政協委員蔣道超表示,希望能通過G PS定位,或者統一公車車牌,讓公車的使用情況不再“神秘”。此外,他也建議,在對公車的監管上,可以發動老百姓,對於違規使用的公車進行舉報。“是不是可以考慮建立一個體系,讓市民通過拍照舉證公車的違規使用。並且對這一類市民進行嘉獎。”蔣道超說。
  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公車私用大多批評了事
  “按照國外的經驗,公車當然是在上班8小時之內才能用,上班、下班都屬於私事。但我們現有規定確實比較模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稅學院教授、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告訴南都記者,按照中央規定,公務用車改革的方向就是“社會化、市場化,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葉青認為,深圳完全可以向杭州學習,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也就是廳局級以下官員取消配車,取而代之貨幣補貼,“那樣也就不存在公車私用的問題了。”去年,葉青做客南都公眾論壇時曾指出,深圳是改革開放的先鋒,但是在車改方面卻長期停滯不前。
  採寫:南都記者 王成波 莊樹雄 徐龍晨 孫天明 見習記者 朱凌 攝影:南都記者 陳文才
(原標題:公車私用不對,但我沒違法)
(編輯: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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